遏制校园凌辱事件必须追根溯源

    来源:江苏新闻周刊    发布时间:2017-03-24 10:54    编辑:伊秀

江苏新闻周刊讯: 两会期间,校园欺凌再次成为代表委员聚焦的话题。如何遏制校园欺凌,不少代表、委员都开出了法治的药方:全国政协委员高小玫建议对校园欺凌进行专业的法律界定;全国人大代表贺优琳则呼吁加大校园暴力违法成本,提前刑事责任能力年龄。这些

江苏新闻周刊讯:两会期间,校园欺凌再次成为代表委员聚焦的话题。如何遏制校园欺凌,不少代表、委员都开出了“法治”的药方:全国政协委员高小玫建议对校园欺凌进行专业的法律界定;全国人大代表贺优琳则呼吁加大校园暴力违法成本,提前刑事责任能力年龄。这些呼吁和建议无疑具有参考和讨论价值,但除此之外,利用教育手段遏制校园欺凌也应给予关注。(3月23日 光明网)

校园暴力凌辱事件,主要指学龄期(7岁至18岁)青少年与同学之间发生的斗殴、性侵、敲诈财物等暴力行为。产生“病态”心理健康问题的学龄学生。这种心理带有很强的青春期烙印,甚至出现因看不惯对方相貌、行为而产生欺侮、殴打等行为。

但总体来说校园暴力、欺凌现象可归纳为校园治安问题。究其根源,一方面立法、惩戒机制和教育机制的缺失,使得国内校园暴力长期以来停留在道德层次,而没有上升为法律议题。“校园暴力”干预机制的滞后和犯罪成本低,让其有愈演愈烈的趋势。另一方面是教育的成才目标上追求上出现偏差,忽视了学生的社会性、完整性、多样性特点,一味的灌输学生知识,忽视了学生心理健康发展。更有甚者沉浸在虚幻世界里,缺乏人际处理关系常识。一旦与人出现隔阂和冲突,虚化世界习得的暴力便成为下意识的第一选择。

学校在处理校园暴力、欺凌事件上,往往大事化小、小事化了,对实暴者缺乏合理的干预,造成实暴者有恃无恐,导致恃强者更横,客观上纵容了校园欺凌事件的频发。

笔者认为,面对学校暴力、欺凌事件的频繁发生,建立完善校园立法遏制校园暴力、欺凌刻不容缓。道德教育在完美也难以纠正校园暴力、欺凌的频繁发生。因此、建立“预防和治理以预防为主”“惩罚和教育以教育为主”的原则制度,从事前预防、事中应对、事后惩戒三个维度完善立法。从法律、学校、家庭、社会方面多方共管、双管齐下才是遏制校园暴力、欺凌的关键。(文/田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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