惩戒权来了!如何行使?怎样合理?快来听听老师的心里话

    来源:搜狐    发布时间:2021-01-12 10:42    编辑:后海小江     浏览量:

近日,教育部制定颁布《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(试行)》,计划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。文件明确教育惩戒不是惩罚,而是教育的一种方式,强调育人属性和家校配合。 实际上,关于教师惩戒的问题一直是社会广泛议论的焦点。一边是老师不敢管,一边是家长不理解。 据

近日,教育部制定颁布《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(试行)》,计划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。文件明确教育惩戒不是惩罚,而是教育的一种方式,强调育人属性和家校配合。

实际上,关于教师惩戒的问题一直是社会广泛议论的焦点。一边是老师不敢管,一边是家长不理解。

据新华网报道,2020年5月,某省一学校学生违纪,老师用“操场跑10圈”进行处罚。事后虽然学校对老师做出了处分决定,但不依不饶的家长为扩大影响而故意编造谎言,声称“教师涉嫌体罚学生致其吐血”,使老师遭受了“人人喊打”的网络暴力。作为个案,其中细节尚待探究,但一个普遍性的忧虑值得关注:这一事件过后,可能会有更多的老师对于惩戒权望而却步。

惩戒权如何行使?怎样才能合理有度?老师们最怕啥?快来听听老师们的心里话……

记者观察

实施惩戒权 教师有顾虑

“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。”在 北京第一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教师吕侑凝看来,教育是一门艺术,教育惩戒是教育这门艺术中的特殊组成部分,“育人”是前提。通过惩戒,学生能够认识和改正错误行为,惩戒才算是落到实处。

老师使用起来到底会有何担心?吕侑凝坦言:“教师面临的最大顾虑,是怕家长对自己的苦心不理解,反倒引发家校矛盾。”要想解决此顾虑,一方面,当学生出现了一些不良行为时,老师要先和家长说明惩戒的缘由、想要达到的预期效果;另一方面,要加以共情。

陈经纶中学劲松分校聚沙校区主管、朝阳区班主任带头人、骨干班主任张敏分析称,在惩戒实施中教师会顾虑重重,不敢实施教育惩戒,这时学校可以建立校规校纪执行组织机构,其中有教师、学生、家长各方代表参加,支持、监督教师正当执行,并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和研讨,通过专家辅导、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,准确理解文件精神。要注意的是,教师进行惩戒要上报学校,让学校有所了解。如果教师实施教育惩戒与学生家长产生纠纷,学校应及时处理,通过合理合法的正当渠道解决。同时,她也强调,“我们不应该给孩子贴上标签,特别是小学生活泼好动,老师更要多了解孩子出现问题的原因,去引导和教育孩子,惩戒是万不得已用到的一个辅助手段。”

惩戒教育离不开学校的重视。那么,从学校的角度应该如何做呢?吕侑凝建议,学校可以从纪律、思想等不同方面依据学生犯错误的普遍性制定有可操作性的措施。比如学生可以学习优秀榜样并写感想,可以进行一段时间的校内服务等。另外,教育惩戒也需要学校和家庭共同支持。张敏表示,《规则》实施前,学校将利用家长协会、家长会、学生校会等不同方式,向学生和家长宣讲校规校纪,以及《规则》内容。她建议家长应当履行对子女的教育职责,尊重教师的教育权利,配合教师、学校对违规违纪的学生进行教育。

教师观点

教育惩戒还需家长“加持”

郑娜(北京一零一矿大分校德育副校长):家长在家庭教育中要教育孩子尊重老师、感恩老师;培养孩子正确的是非观;教育孩子自觉遵规守纪,远离不良行为。在日常生活中,家长要善于观察孩子的心理和行为变化,如有不好的苗头,要及时制止,避免发生违纪行为。若孩子犯了错误,家长要鼓励孩子积极承认、勇于改正,虚心接受老师的批评教育和学校的相关处理。若遇到情绪逆反的孩子,家长要与学校老师一起参与教导学生,想办法帮助孩子认识错误。家长在教育孩子认识错误的过程中,要注意方式方法,考虑青春期孩子的心理特点,不得采用简单粗暴的方式犯法。同时,学校允许学生及家长有监督权和申诉权,面对学校的惩戒措施,家长如有不同意见,及时与学校沟通,达成一致,积极配合学校的惩戒,达到矫正不良行为的教育效果。

教师观点

惩戒要有尺度有温度

李凯旋(北京市第五中学朝阳双合分校教师):明确教育惩戒边界,让教师“敢管、愿管、会管”是教育惩戒的目的。但对于广大教师来说,可谓喜忧参半。喜的是,教育惩戒终于有法可依,不用再担当体罚的恶名。忧的是,如何把握教育惩戒的标准,让教育惩戒既有尺度,又不失温度。

惩戒权不等于上方宝剑,不代表我们就可以为所欲为。教师要进一步提升职业道德素养,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,进一步明确教育惩戒权的使用范围、使用程度,将教育惩戒权与未成年人保护有机结合起来,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,不触碰法律红线和道德底线。在使用惩戒权时,尽量与学校、家长密切配合,虚心接受学校、家长、社会的监督,让教育惩戒最终经得起教育规律和教育实践的双重检验。千万莫让重回手中的教鞭伤害了学生,也伤害了自己。惩戒的目的最终在于“戒”。惩戒是要让学生清楚哪些是错误的行为,坚持效果导向,多从心灵上感化,时时处处体现人文关怀,争取在爱的氛围中,达成惩戒的教育效果。

教师观点

优先用“谋”正面管教

王玉(北京市第十八中学教师):虽然《规则》从法律的角度明确赋予了教师的惩戒权利,给予老师现代版“戒尺”,但其本意是为了育人,而且现代学生心理较为脆弱,所以建议教师还是优先以轻柔的“谋”引导学生,发现并肯定学生身上的闪光点,进行正面管教。对于习惯比较差的同学,以情育人暂时不能达到期望的效果时,这时教师可以基于平时对学生观察用一些相对“刚猛”的手段惩戒学生,但也要把握好尺度,在给予孩子惩戒的同时,也要让孩子甘于“受戒”。个别学生在惩戒后还要及时将惩戒的原因、经过,以及家长可以配合的注意事项及时和家长沟通,以达到更好的育人效果。

家长作为学生最亲近的人,要积极主动地和教师站在同一战线,教师在行使教育权力学生无法理解时,家长要帮助孩子分析,引导学生认识到老师对学生的关注和期望,缩减学生与教师的距离。若家长对有的情况不太了解,可以及时跟老师反馈孩子的情绪。《规则》虽好,尽量不用,需用时不滥用,用必有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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