花近万元早教课上6节后只退一半费用

    来源:江苏新闻周刊    发布时间:2016-07-27 13:32    编辑:伊秀

江苏新闻周刊讯: 现在教育竞争这么激烈,家长难免会冲动。比如江东的张女士,两个月前她给宝宝报了早教培训,上了几节课后,因为夫妻俩身体吃不消,不得不把宝宝送回老家江西。可当她向早教机构提出退费申请时,才发现没那么容易。为了这事,前天张女士在微

江苏新闻周刊讯:现在教育竞争这么激烈,家长难免会冲动。比如江东的张女士,两个月前她给宝宝报了早教培训,上了几节课后,因为夫妻俩身体吃不消,不得不把宝宝送回老家江西。可当她向早教机构提出退费申请时,才发现没那么容易。为了这事,前天张女士在微博上@了宁波晚报。

缘起:买了96节课,上了6节课后宝宝要回老家

张女士今年24岁,做妈妈没多久,儿子现在20个月大。

像所有的80后90后妈妈,她也十分注重孩子的教育问题。“儿子还有1年多就要读幼儿园,他性格活泼,平时比较好动。我担心他突然进幼儿园不能适应,所以才想让他接受早教,为幼儿园生活做准备。”

张女士在网上查了查宁波的早教机构,选中了位于海曙区的一家知名早教中心。5月20日,她过去报名,在算好了宝宝到幼儿园之前的时间后,张女士一口气给宝宝报了96节课,花了近万元。

张女士是一家琴行的老师,没有宝宝前,工作还是比较轻松的,她在琴行的课程可以自己安排,休息时间也有。可生了宝宝后,由于没有老人在身边,夫妻俩照顾孩子不得不“两班倒”。“周一到周五我在家带孩子,周六周日到琴行上课,因为一周的课程都被压缩到这两天,每个双休日我每天都要从早上一直上到晚上7点。而我老公周一到周五上班,双休日则在家带孩子。”

儿子的早教必须有大人陪着,这无疑给张女士增加了工作量。张女士原本身体就不太好,这段时间越发吃不消,“真的太累了,身心俱疲的感觉。”张女士说,她跟江西老家的爸妈说了此事后,爸妈心疼她,怕她真的累病了,让她把儿子送回老家,帮忙带一段时间,也让张女士好好养身体。

张女士同意了,可是此时儿子在早教中心的课程才上了6节,“我去退,才发现交钱容易退起来难。”

早教机构:按照规定,要退只能退一半

“头几次协商,对方态度强硬,说按照合同不能退。”张女士拿出了5月20日签的那份“合同”,这是一份早教服务申请表,在申请表的背后印着“服务须知”,“服务须知”中的第三条有关于退课和转课的说明,“已服务课时没有超过4课时的,可以申请退学与退款,但需扣除所上课程费用(无折扣)和礼品价值。除此之外,中心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退款申请”,这一条并未用黑体或是显著方式提示。

“当时签合同特别快,谁会关注到还有这样一个条款?”张女士说,只怪自己当时太大意,“跟对方反复接触后,对方最后掏出了一本民办培训机构的政策汇编,说根据宁波市的规定,我这样的情况,只能退一半的费用。这意味着我以每节800元的价格,给宝宝上了6节早教课,你说我能接受吗?”

昨天记者来到张女士给宝宝报名的这家早教机构。该机构的负责人称,前天她们的确接待过张女士协商退课事宜。“我感觉我们在这件事上并没有做错。”她说,按照双方签订的早教服务申请表的约定,早教中心是可以不退课的。即便要退课,她们也只能按照《宁波市培训机构收费退费管理办法》来。《宁波市培训机构收费退费管理办法》关于退费有3条规定,“开学前,学员因个人原因自行提出退学的,培训机构应退还培训费的90%。开学后,学员因参军、举家搬迁调往异地工作(或出国定居、留学(课程))、被列入国家计划的高一级学校录取、被教育行政部门或有关部门按照规定批准转学、因病不能坚持学习、因家庭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学习等正当理由要求退学,培训机构按以下标准办理退费:开学后完成1/3学时及其以下的,核退2/3的培训费;开学后完成1/3学时以上、1/2学时及其以下的,核退1/2的培训费;开学后完成1/2以上学时的,不退培训费。”

“开学后,学员因其他原因自行退学的,按以下标准办理退费:开学后完成1/3学时及以下的,退1/2的培训费;开学后超过1/3学时的,不退培训费。”

早教机构的负责人认为张女士的情况属于办法规定的“其他原因”,因此,只能退一半培训费。

“昨天跟张女士夫妻协商后,他们不同意只退一半费用。后来双方协商,我们提出可以帮他们将剩余课程以一定的折扣转让给其他会员,他们同意了,但提出要再签一份协议,约定中心转让课程须在一定期限内完成。这个,我们做不到,因此协商暂时没有结果。”负责人说。

说法:如果合同约定不够具体详尽,退费较难

在本地论坛搜索,张女士的情况绝非个例。不止宁波,各地都有家长曾遭遇过类似问题。

昨天,记者联系了海曙教育局行政审批科的工作人员,对方也证实了早教机构负责人的说法,“我们在教育局的网站一直提醒家长,报名参加民办培训机构至少3点注意:看资质、要发票、看合同。张女士的情况建议她跟早教机构协商处理。”

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许丹敏说,张女士跟早教中心签订的合同是早教中心提供的格式合同,对张女士权益的保护,相对而言较弱,一些重要的内容和细节都没有涉及。但合同毕竟是双方当事人的合意,在双方当事人之间产生约束力,除非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无效情形,双方当事人均须遵守。

因格式合同引发争议,在消费纠纷中比较常见,消费者签订一份早教服务合同应当注意哪些方面?许丹敏说,起码,对于培训的课程、课时、讲师的资质等双方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,包括培训机构的种种口头承诺,最好也写进合同;其次,如果在接受培训,机构承诺了培训效果,消费者也可在合同中约明,以便在达不到承诺效果时,索赔有据可依;再者,对于中途退学的,交纳的学费该如何返还等问题也要在合同中进行具体的约定等。

“一言概之,消费者在与培训机构签订合同前,一定要多看、多听、多问,一切跟培训有实质性关联的承诺或是约定,最好形诸于书面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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